记录看似详细,但陆清晏很快发现了问题——数量对不上。
以哈桑为例,簿册上记录他十一月初三存入胡椒一百袋,每袋标重百斤。可陆清晏记得林光彪说过,一艘中等番船从暹罗运来的胡椒,至少有两百袋。就算哈桑的船小些,也不该只有这个数。
再看安德烈。簿册上写着他十月廿八存入自鸣钟五座、玻璃器三十件。可昨日在番坊,陆清晏亲眼看见安德烈店铺里摆着的自鸣钟就不下十座,玻璃器更是堆满半个货架。
“果然……”陆清晏低语。
他继续翻看,发现越是贵重的货物,记录越简略。象牙只记根数,不记斤两;宝石只记匣数,不记成色;香料只记袋数,不记品类。这样的记录,想要做手脚太容易了——一袋胡椒里掺三成砂土,一匣宝石里混一半次品,谁能知道?
更让他在意的是一处细节:每页簿册的角落,都盖着个小小的私章,印文是“郑氏明德”。这是郑明德的私印,说明这些记录他都亲自过目了。
也就是说,这一切他都知道。
陆清晏合上簿册,靠在椅背上,闭目沉思。窗外传来更夫敲梆的声音——二更天了。
“大人。”暗四的声音在门外响起,“林老板求见,说是有急事。”
这么晚?陆清晏睁开眼:“请他进来。”
林光彪匆匆走进来,脸上带着少见的凝重。他看了眼桌上的簿册,欲言又止。
“林老板有话直说。”
“大人,”林光彪压低声音,“方才得到消息,安德烈那批琉璃镜……已经私下转手了。”
陆清晏眉梢微动:“哦?”
“买主是个波斯商人,出价每面一百两。”林光彪道,“安德烈一转手就赚了三十两一面。但这还不是要紧的——要紧的是,这笔交易没在市舶司报备。”
“你如何得知?”
“那波斯商人是我旧识,今晚找我喝酒,喝多了说漏嘴的。”林光彪苦笑,“他说安德烈告诉他,这琉璃镜是新鲜货,市面上还没定价,让他抓紧买,等过些日子市舶司定了价,抽分就要按新价算了。”